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进行,分类报考,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含被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考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考录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30名,引进高层次人才70名,具体计划和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 9:00-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3日11:00-8月17日14: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sgwy.com
(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未做任何修饰的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除外)。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相应职位报考;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优先在原招聘单位内部职位中调剂使用,也可调剂到其他招聘单位的相应招聘职位。
2、单位初审
教体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初审,人社局负责县直综合类事业单位的初审。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3日11:00-8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sxrsj.gov.cn)或者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笔试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16日9:00-8月17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县政府办公楼四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进入初选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进入面试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A类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指综合类岗位(含县直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综合岗位、教育系统综合岗位)、教育系统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
B类岗位:只进行笔试。指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指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100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60%,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占4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教育类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信息技术知识、时政方针等)100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基础、教材教法等)100分。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教育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卫生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知识(医学职业道德)20分;卫生专业知识(①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妇幼保健医学、中西医结合〕以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为主要科目;②医学检验技术以生理、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寄生虫检验、基础医学检验、血液学检验为主要科目;③护理类以解剖、生理、病理、基础护理为主要科目;④药学类〔药学类、药学、中药学〕以药物化学、中草药化学、生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为主要科目;⑤中医类〔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以四部经典及中医基础、诊断、中药、针灸、方剂为主要科目)180分。
以上各职位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为保证被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9月7日
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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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低于13人(含13人)的岗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招聘计划超过14人(含14人)的岗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尾数收尾法、其中14-19人之间统一定为28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综合类岗位、职业中专普通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网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初选
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其中,综合类事业单位达不到1:1.5比例(尾数收尾法)进入面试的人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1:1.5比例(尾数收尾法)公示考试成绩的人员,其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同类职位初选最低成绩。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同分者,综合类岗位、教师类岗位依次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依次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执业证优先、专业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初选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六、考核体检
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组织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县服务8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提出辞职申请、办理调动手续。受聘人员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擅自离岗的,按自行解聘处理,在服务期内不办理转移个人人事档案等手续。
咨询电话:0537-73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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