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招聘单位对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团)纪、校纪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报名地点:冠县人才市场三楼教室。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或待聘证等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官报考的还需出具退役士官证; 2009、2010、2011年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说课)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与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sgwy.com(www.sdgxrc.com)查询。 (三)面试与说课 面试与说课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或说课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由专业教师进行现场评判,说课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根据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1人的按2人确定),对于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面试(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对于面试(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www.sdsgwy.com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报考乡镇小学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县直部分事业职位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面试(说课)成绩(若面试或说课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职位考生与其同类职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报考其他职位的按实际报考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请县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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