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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考报名7月11日开始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近日发布了近期自考的最新消息。

报名日期:7月11日至14日

2003年10月份的自考将增加一次报名机会,报名日期已经确定在7月11日至14日。

报名对象:①3月份未参加10月份考试报名的厦门市自考在籍旧考生;②3月份未填写旧准考证号的考生;③参加小学教育说课的毕业生、已报名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或专科毕业实践的考生也要来换证;④报考10月份考试课程未满4科愿意补报的考生;⑤愿意换新准考证但不参加10月份考试的厦门在籍自考考生。

报名地点: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厦门石泉路7号(86、35、96、809、108路第一医院站下车,沿附近建行边的小路一直到地震局,14路小巴终点下车。)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地户口簿或本地暂住证、一寸黑白相片一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电子照相。

下半年自考安排在10月25日至26日举行。考生报考的课程应该是下半年有开考的课程。

目前可领取合格证和毕业证

在正常工作日,考生都可以到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自考合格证、毕业证书(2002年12月以前照相的)。但是,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已于6月15日截止,下一期办理时间在本年12月上旬。届时,请关注本报报道。

免考申请即日起办理

自考免考申请即日起至7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办理免考条件:本专业应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证。办理免考课程:A.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全国英语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可申请免考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英语(二);全国英语等级二级可申请免考非英语专业英语(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可申请免考非计算机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含实践)。考生一律凭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申请办理。B.申请办理公共课、专业课免考的考生,须凭毕业证书、各科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申请办理。

自考奖励金开始领取

2003年福建省首次评选“优秀自考生”、“自学考试励志奖”、“优秀自考毕业生”。厦门市有一批考生获奖(名单请查阅本报海峡网http://www.csnn.com.cn)。

凡获得“优秀自考生”或“自学考试励志奖”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获得“优秀自考毕业生”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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