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实训指导教师
招聘人数和岗位及招聘范围共计5人,岗位为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范围分别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吉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及江苏理工学院(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技术大学(学院)专门培养的中职“双师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六)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1986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七)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一)初试进入初试的报考人员,在初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于2013年3月16日在垦利县职教中心校园内(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新兴路123号)进行初试。初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行验证,两证缺一不可。在初试开始前30分钟未能到达测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采取综合素质答辩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初试结束,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复试人员,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同时入闱复试。(二)复试复试侧重实践教学,现场上机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复试地点与初试地点一致,复试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enli.gov.cn)公布。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后仍出现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联系方式: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6--2881377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0546--25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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