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公务员 > 山东 >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3年行测法律常识第二十八章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3年行测法律常识第二十八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NewsContent"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3年行测法律常识第二十八章

571、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 纳的税款和债务。

572、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573、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仍有权参加法定继承)

574、从继承法角度,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575、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76、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577、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578、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79、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580、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山东省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2013年1月招... 下一篇:山东省2013年度行测模拟题第七套答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