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济南)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高校教师基本要求;身体健康;
(五)经考核具有履行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艺术学院网站(www.sdca.edu.cn)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1月24日——11月28日
应聘人员自信息发布之日起,下载《山东艺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山东艺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人事处根据应聘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统一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分类的方式组织,初级岗位“教学5”、“会计”的考试为笔试和面试。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事宜将在院人事处网页另行公布。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阅卷。教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根据省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可以简化程序组织招聘。经批准,“教学1”、“教学2”、“教学3”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教学4”岗位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将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技能测试为主或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文化东路91号
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86423606
联系人:姜老师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艺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