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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11年招考聘用3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11年招考聘用3名工作人员

招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环翠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24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环翠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威海市纪念路东首)。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从环翠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填写《环翠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速录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法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说明缺失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补充。

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咨询电话:环翠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237477、52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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