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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学院2011年招聘人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枣庄学院2011年招聘

一、招聘范围

1、优秀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3、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

4、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条件

1、硕士: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毕业于“211” 或“ 985”工程院校”或相关专业院校,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1年12月),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1、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曾长期在高校工作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教授: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招聘专业

详见《枣庄学院2011年度人才引进专业一览表

四、优惠政策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还享受枣庄学院在职教职工福利待遇及以下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

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学科建设需要和学术水平,提供安家补助费2-4万元;享受购房补贴6-8万元(用于来校工作后在枣庄市购房,凭购房合同兑现);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工作环境、条件可面谈。

2、教授

享受购房补贴9-11万元(用于来校工作后在枣庄市购房,凭购房合同兑现);享受安家补助费5-6万元(采取借款形式支付,每年冲销1/5);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根据课题立项进展情况分批兑现。

3、学科带头人的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1、投递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我校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或人事处联系,投递本人自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履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情况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科研简介及相关论文、成果材料复印件)。符合安排家属工作的附家属情况简介。

2、资格审查,面试、试讲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来校参加面试、试讲。

3、签订就业协议书

学校人事处与经考察符合录用条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收取一定数额的诚信保证金(来校报到后全额返还本人),协助办理其他就业手续。录用者需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来校期间待遇

1、教授和其他优秀人才来校考察,免费提供住宿,报销往返其工作地与我市之间的单程车费(不包括软卧)。

2、博士来校面试,免费安排住宿。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 编: 277160

学院网址: www.uzz.edu.cn

信 箱: yyrsc@163.com

联 系 人: 尹老师

联系电话: 0632-3785936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教育背景上,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211工程院校”或相关专业院校;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1年12月),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邮件主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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