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山东省郓城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简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院内办公楼后)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
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每人仅限于报考一个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招聘服务费,招聘服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整岗位。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9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8名,英语30名音乐20名,美术2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郓城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五官端正,身体健
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无违法违规记录。
2、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2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4、具有菏泽市辖区内常住户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http://www.sdsgwy.com/(县政府院内办公楼后)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
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每人仅限于报考一个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招聘服务费,招聘服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整岗位。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
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说课。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
间共为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满分为25分。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等,满分75分。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 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 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笔试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说课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及说课。(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因素)。
(二)面试及说课
面试及说课同时进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及
相关人员组成评委,说课范围为中小学现行教材,评委从教学能力、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及说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面试及说课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因素)×50%+面试及说课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及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1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
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经批准,按照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考核。
六、聘用方法及待遇
经 考试、体检、审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 在所报考中心校任教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合同,合同期内不调动。拟聘用人员考核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纪律要求
坚 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9979816583117
咨询电话:65232496523025(人社局)6583022(教育局)
郓城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http://www.sdsgwy.com/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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