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15-20日进行,请考生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并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和缴交相关费用进行初审。
提示: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手续。
一、办理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20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
1.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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