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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滨州招警考试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市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 我市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31日。 查询时间:2010年3月28日-4月1日。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网上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在 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四、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等额确定的对象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对报考人员因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组织人保部门审核同意,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对象。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除特困生和低保人员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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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六、录用计划 全市公安系统考录(选)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155个,其中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职位3个;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职位47个,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职位10个,惠民县公安局职位25个, 阳信县公安局职位20个,无棣县公安局职位19个,沾化县公安局职位26个;市森林公安局职位1个,无棣县森林公安局职位1个,博兴县森林公安局职位2个,邹平县森林公安局职位1个。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以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具体分配见附件。

七、其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八、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0543-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3162973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43-3060926或3368333 滨州市公安局 0543-3301013 滨州市林业局 0543-3381928 市纪委监督电话 0543-12388

附件:招考(考选)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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