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招考岗位、数量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60人,其中:县医院15人,中医院8人,田庄3人,北城5人,陶庙1人,董官屯3人,龙固4人,南城3人,章缝3人,麒麟镇5人,营里4人,万丰4人,核桃园2人。(详情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需要,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卫生类2007-2009年度未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06年以前的毕业生应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
2、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医技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限我县生源并在我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者。
3、县医院、中医院招聘人员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4、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免予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
5、在我县卫生院“支医”服务的未就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本人申请,由所在服务单位直接聘用。
6、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发布招聘信息
1、发布时间:2010年元月1日至5日。
2、发布方式:招聘简章在《菏泽人事信息网(http://www.hzrsj.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元月6日—元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巨野县卫生局。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采集信息。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交纳考务费80元。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5、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及有关要求,自愿选择填报与本专业相对应的招聘职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
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则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除外),其缩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经资格审查后,被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元月13日到县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40分):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公共管理和逻辑分析等。
2、医学专业知识(60分):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临床学科和本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各招聘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
根据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加分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每组评委7人,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采取百分制计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
3、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交纳面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依面试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按百分制评分,临床、医技按60%折算、护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按百分制评分,临床、医技按40%折算、护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折算出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1)特困家庭毕业生;(2)“三支一扶”大学生;(3)省级优秀毕业生;(4)笔试成绩;(5)学历高者。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2、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核。
七、聘用
经考核合格,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聘用单位现有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实施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筹办。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咨询电话:0530-81951860530-6130369
监督电话:0530-8212813
巨野县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元月一日
巨野县卫生系统2009年事业人员招聘计划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