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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根据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毕业的硕士以上应届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为济南市常住户口或济南生源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不含2010年毕业的硕士以上应届研究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按照增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本次共有18个单位招聘13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09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月6日9:00—1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0年1月7日9:00—1月11日16: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济南市卫生局网站(www.jnws.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50元/科。即A类和B类考务费100元/人,C类考务费50元/人。博士研究生报考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考务费,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需缴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0年1月11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明湖西路西首原市卫生局一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招募的服务地在济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后于1月15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明湖西路西首原市卫生局一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报考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笔试实行分类考试:医学类(含中医、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非医学护理类(C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A类和B类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验占4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C类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1月下旬,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个别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济南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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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及《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面试

面试在市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部门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0531—66601660 66601678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洞路龙奥大厦F1106室

附件:2009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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