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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高密市事业单位录用退役士兵考试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高密市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退役士兵考试简章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符合今年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考选11人,充实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1、司机岗位5人;

2、电工岗位1人;

3、炊事员岗位1人;

4、普通岗位4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09年度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2、报司机岗位的驾龄必须满2年(以部队驾驶证为准);

3、报考电工、炊事员岗位的须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高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法:报考者持身份证、士兵(官)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驾驶证(报考司机岗位者)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须于9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和时间

采取笔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加试技能测试的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司机、电工、炊事员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5%,普通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9月20日上午8:30—10:30。

笔试成绩于9月22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2、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

考核计分标准为:

加分:

①军龄每满一年加1分(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②中共党员加3分;

③退役时担任班长职务的加2分;

④荣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1分。其中,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奖励加分只计算最高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⑤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级残废等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须经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由山东省民政厅安置办依据鉴定结果审定资格);

⑥烈士子女(第二代)加5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减分:

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减2分、4分、6分、8分。

档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档案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核成绩于9月22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3、技能测试

报考普通岗位的不进行技能测试。

报考司机、电工、炊事员岗位的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5%。

技能测试时间:9月23日上午8:30开始。

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司机、电工、炊事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考核成绩(百分制)×50%+技能测试成绩×25%。

普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百分制)×50%。

总成绩于9月28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五、体检、公示、录用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所有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初录人员。

对初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安置手续。

六、录用人员的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占用事业编制或机关工勤编制,执行事业单位或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考录工作实行政务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进行,考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在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 密 市 人 事 局

高 密 市 民 政 局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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