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泰山区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优秀人才为泰山区卫生事业做贡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2006—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山东省生源的毕业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相应职位学历要求; (六)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8月 31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山区卫生局一楼大厅(升平街39号泰山区政府院内东南楼) 咨询电话:8224707 8267278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泰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际操作测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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