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阜平县2012年选聘教师
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3、学历条件:阜平县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在职人员;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二批(含专接本)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
6、博士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可直接聘用,如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可安排家属工作;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或刑事处分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选聘方法
程序:资格审查与考察、考核(试讲)、体检、公示、择优审批录用。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9:00——17:00。
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dsgwy.com/阜平县政府大院前楼四楼)。
报名时带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应聘志愿,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2、应聘人员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3、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体情况请咨询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312—7221379 0312—789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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