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选聘74名人才
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经国家教育部办学资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全国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选聘公告和简章的发布
2012年7月5日——7月12日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ext.lss.gov.cn)、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网址:www.xt-rsj.gov.cn)、邢台人才网(网址:http://www.xtrcw.com)http://www.sdsgw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 7月16日— 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大街23号)。
2.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携带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及复印件;③一寸同版近期免冠证件照5张。
3. 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主管部门依据选聘岗位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经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
5.准考证发放:报名考生务于2012年 8月5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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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8 月 7日—10日进行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网址:www.xt-rsj.gov.cn)http://www.sdsgwy.com/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时,由用人单位通过考核确定。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0319-3699362
市人 社 局:0319-3288382213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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