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2012年招聘公证人员
应聘人员所需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岗位要求所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已具备公证员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保定市市区户籍(含生源地为保定市市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件,一旦应聘成功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专职从事公证工作。
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9:00-17:00,东风中路659号保定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东风路地道桥东北侧)。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共同负责,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件:
①《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所需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考生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无犯罪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基本程序: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http://www.sdsgwy.com/《保定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
③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④凭缴费发票和资格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
⑤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
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报名通过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周五)9:00至17:0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 2012年6月16日(周六)上午9:00 - 11:00,闭卷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时间10分钟。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面试于 2012年6月21日(周四)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得分×6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37344
市司法局:0312-591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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