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2012年招聘50名文职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秦皇岛市内四区(海港、山海关、北戴河、开发区)常住户口(或生源地),截止到2012年5月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中103职位放宽到2012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身高1.70米、女1.60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日至1994年5月2日出生);
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适应公安机关文职岗位的工作要求;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4月26日在秦皇岛晚报、秦皇岛人才网(http://www.qhdrc.com)http://www.sdsgwy.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2年5月2日至3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30分)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北侧“秦皇岛市公安局信访接待中心”(海阳北路)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03职位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外语等级证(104、105职位的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8张。
3、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2012年秦皇岛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交纳考务费10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交报名考务费。免交报名考务费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如102、103、104、105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量达不到2:1的,该职位招聘数量调整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量的50%(遇有小数点取整数),减少的招聘指标调剂给101职位。招聘指标调剂情况在秦皇岛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6、招聘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秦皇岛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申论考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综合成绩在秦皇岛人才网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
5、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体检。
2012年秦皇岛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设置表
咨询电话:0335-7067862(市政法系统文职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0335-395005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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