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素质和能力条件;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阶段工作按照市直统一招聘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核工作由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聘用手续由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招聘单位负责办理。
秦皇岛市抚宁县政府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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