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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5月15日—22日。2、报名地点:张北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四楼(张北县财政局对过)。3、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2010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非张北籍的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所在单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进行报名。中共党员大学生需提供党员档案材料或证明材料。
为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全日制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张北籍应往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张北籍:
1、张北户籍或生源(含配偶户口非张北籍的人员)
2、通过调动、分配、招聘等方式进入乡镇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现一方(非张北籍)在张北工作,其配偶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农村工作,立志到农村创业,自愿到农村任职;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分工调配;
2、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农村工作的性质及特点,本次招聘的大学生男女性别比例为8:2。
4、新招聘大学生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优惠条件
大专以上中共党员大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计2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5月15日—22日。2、报名地点:张北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四楼(张北县财政局对过)。3、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2010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非张北籍的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所在单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进行报名。中共党员大学生需提供党员档案材料或证明材料。4、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填写《张北县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农村工作志愿者资格审查表
6、对已报名参加全县本科以上大学生招聘的张北籍大学生可同时填报第二志愿,通过网络填报《张北县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农村工作志愿者资格审查表
7、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与全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同步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二)笔试。2010年5月30日与全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同步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与全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同步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未进入全县公开招聘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面试程序、同时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张北籍大学生,按照笔试成绩,继续参加公开招聘农村工作志愿者考试的成绩大排名。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名额1: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由面试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每组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3、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县外聘请非张北籍专业人员和有关领导组成面试答辩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
4、考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00分)×25%+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
(四)体检。与全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同步进行。对未进入全县公开招聘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体检程序、同时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张北籍大学生,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继续参加公开招聘农村工作志愿者考试的综合成绩大排名。将综合成绩分男女按比例,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再次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思想政治鉴定,同时提供毕业证、党员证明材料,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要提供学位证原件,由有关部门认定。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与全县公开招聘大学生名单一并在《张北报
(六)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分配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组织、人事、编办部门办理聘用合同。
六、工作待遇
新招聘人员与乡镇签订5年的农村任职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我县同级事业人员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合同期间,通过相关组织、法律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当选村委会主任满2年(连续),且考核合格的,进入乡镇事业编制;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予以提拔重用或在县直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时予以照顾。合同期满但未进入乡镇事业编制的,如本人表现比较优秀的,经县委组织部和所在乡镇同意,招聘人员可与乡镇续签3年的任职合同,期间仍可通过相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方式进入乡镇事业编制;同时,续签合同期内也可参加全县统一招录考试,年度录取比例为20%。合同期限累计不能超过8年,合同期满时既没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也没有通过考试被录取的,自然解除合同。
七、纪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216055、5216084。
八、招聘咨询咨询电话0313-5221117
或登录张北网(www.cnzhangbei.com)、张北县人民政府网(www.zjkzb.gov.cn)、张北县党建网(zbdj.zjkdj.gov.cn)或查阅近期《张北报
张北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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