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40名,其中退伍军人25名,其他15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劳动合同制人员,合同期限三年。队员月工资为2000元,在合同期间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男性公民,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愿意从事专业森林消防岗位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年龄:18—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无残疾,能承受专业的森林消防训练。身高1.65米以上,反应敏捷,服从指挥,品行优良,吃苦耐劳。
6、无违法犯罪记录。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治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党务公开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月10日—1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政务大厅领取《报名表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政务大厅报名(长治县宾馆对面) (www.sdsgwy.com )。
咨询电话:13191254601 联系人: 王晋
(3)资格审查
主要查验相关证件真伪,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退伍军人和其他人员分别按1.5 :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环节。为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结束后,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入闱。因笔试入围人员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笔试
(1)要求:退伍军人超过38名时进行笔试,小于或等于38名时直接进入体能测试。
(2)内容:《公共科目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试
(1)内容:体能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长跑(40分)、100米短跑(30分)及引体向上(30分)三项考核。
(3)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1)内容:入闱人员全部进行体检 ,参照《征兵体检标准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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