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
资格复审地点:
省分析科学研究院:太原市平阳路北园街17号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906室
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907室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9、考生本人2张2吋红底近期免冠照片;
10、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
省分析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马啸 电话: 0351-5281291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联系人:付裕峰 电话: 0351-4062344-8031
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孟棫朴 电话:0351-4049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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