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和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7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1973年1月18日以后出生的);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www.sdsgwy.com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www.sass.sx.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1月10日9:00至2013年1月18日18:00期间,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社科院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登录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山西省社科院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2、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将《山西省社科院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名邮箱为:rschu315@vip.sina.com3、有关要求: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等各类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现场签字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另定。具体时间请关注山西省社科院网站。
(五)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到山西省社科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网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和山西省社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省社科院人事处:0351-5691809 5691815
山西省社科院所属自收自支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岗位统计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山西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招聘等... 下一篇:山西蒲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