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吉县2013年招聘公安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招聘条件
1、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及实际工作能力;
6、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资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名额
公共服务岗位80人(见附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 8日——1月11 日(下午6点之前)。
2、报名地点:吉县农廉综合服务大厅(二中大门东侧)。
3、报名要求:必须由本人报名,任何人不能代替。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政策安置的复退军人安置证明(由民政局出)及复退军人证、在公安系统连续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由公安局出)等。符合条件的填写《吉县招聘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40%+加分分值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内容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3、加分,指在我县公安系统连续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加0.5分,5分封顶,在总分上加。
4、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比例按招聘名额的1:3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减招聘名额。符合政策安置的复退军人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试。
5、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1月 15日上午。地点:职业中学。
6、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月 19日。地点:职业中学。
(三)考核
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进行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录取办法
1、这次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2、考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招聘名额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根据学历高低依次录用,其次优先录用复退军人。
4、在本县公安机关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5分封顶,在笔试和体能测试之后加分。符合政策安置的复退军人总分=体能测试成绩
+加分分值。
5、录用后,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内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并交纳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三险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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