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平定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县直和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待分流人员及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待分流人员。招聘条件和资格1、具有阳泉市户籍,或尚未有本地户籍,但属于本地生源的也可报名;2、热爱国家,拥护党和政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和精神;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4、热爱所报岗位工作,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5、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县直待分流人员、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待分流人员及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待分流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6、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2)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至今未解除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5)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7、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限报1个岗位,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平定县人才中心(县人社局211房间);(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证件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关证件及材料,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的证件及信息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1)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尚未有本地户籍但属于本地生源的,需有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证明;(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5张;(5)县直待分流人员、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待分流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并核验编制手册,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待分流人员须提供县财政局出具的证明,并核验编制手册。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2013年1月17日通过平定人才网公告;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原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18日进行补报。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到县人才中心(www.sdsgwy.com县人社局211房间)领取准考证。
考试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pide;2]×60%+面试成绩×40%。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参照《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山西阳泉平定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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