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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下半年自考房屋建筑工程(专)实践考核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各自考考生:你参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实践考核的建筑测量、房屋建筑学设计实验时间安排如下表,请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如迟到半小时,不得进入课室或实验室,也不予补做实验,作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凡尚未报名的学生,请携带合格成绩单于10月20日17点前到继续教育学院707自考管理中心报名,六楼财务室缴费。实验当天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科目 在校实验时间 上课及实验地点建筑测量 10月21日至23日 华工7号楼旁边培训楼二楼(三天) 房屋建筑学设计 10月24日至26日 华工北区17栋201 课室(三天) (继续教育学院大楼后门旁边)注: ①课程实验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参加实验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上课地点报到,过时不候。考生参加实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②网上报名或报名未交相片的学生前来做实践时,每报一门课程交小一寸相片一张。③按规定时间不能前来做实验的考生,请提前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④华南理工大学有招待所提供。(第三招待所 电话:87113537)⑤华工自考办联系电话:87113415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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