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赴“985”、“211”及重点一类本科院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水利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愿长期在基层水利单位工作;
(二)身体健康;
(三)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四)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五)2013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及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海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分四个招聘小组分期赴院校开展工作。经初审合格人员,到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历年学生成绩表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985”院校的应聘考生
应聘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直接引进。应聘考生为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的,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考察主要采取调阅应聘考生的档案及与学院有关人员调查了解的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2、“211”院校及重点一类本科院校应聘考生
原则上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3:1才可开考。应聘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按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直接引进。应聘考生为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的,按照择优的原则,以历年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应聘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评议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经过考察、考核,按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定后,于2012年12月22日、23日在交流大会上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厅人事处牵头组织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2013年毕业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件到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若没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年龄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体检,体检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山西省水利厅部分事业单位赴“211”及其他院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山西省水利厅部分事业单位赴“985”院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3年山西省水利厅赴院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xls
咨询电话:0351-415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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