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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山西省统计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5年5月26日 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办法

(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山西省统计信息网(www.stats-sx.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1年5月26日9:00至2011年6月3日18:00期 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5月26日至6月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6月3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6月 3日18:00至6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1年 6月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6月15日-1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1年6月17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1年6 月7 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达到65分方为合格。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 6月 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 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 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 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3046192; 3049936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7905; 7339662

省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设立监督电话: 0351-3046172

省统计局咨询电话:0351-49555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351-495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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