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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内蒙古政府工作报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2006年1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杨晶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一、“十五”时期和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握机遇,完善思路,加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奋斗目标,开创了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总量翻番、效益提高、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2005年自治区生产总值达到3822.8亿元,比2000年的1570亿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6.6%,超过“十五”计划7.6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900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提前6年实现了自治区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总收入由155.6亿元增加到536.3亿元,增长2.4倍,年均增长28%,超过计划1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918亿元,超过“九五”前历年投资的总和。大唐托克托电厂一、二、三期、海勃湾电厂三期、岱海电厂一期、霍煤集团煤电铝联营、包钢集团热轧薄板、冷轧薄板、包头希望铝业电解铝、赤峰远航水泥、蒙牛兴安盟乳业液态奶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开工建设了神华集团煤制油、宝日希勒煤电联营、乌拉山电厂二期、胜利煤田露天矿、吉盐化集团PVC等一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大项目,经济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优势地区率先发展,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区城镇化率达到47.2%,提高了5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自治区生产总值中一、二、三次产业比例由2000年的22.3∶34.2∶43.5,调整为2005年的15.7∶44.1∶40.2。农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区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牧业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由37.8%提高到47.6%,正在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牛奶、羊肉、山羊绒产量分别由79.8万吨、31.8万吨和3815吨,预计增加到727万吨、85万吨和6395吨,均居全国首位。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涌现出11个国家驰名品牌,培育了58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带动全区40%的农牧户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来。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1.5%,超过计划11.5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具有我区特色的六大优势产业,成为拉动自治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主要工业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其中煤炭产量由7247万吨增加到2.6亿吨,电力装机由900万千瓦增加到2100万千瓦,累计外送电力1349亿千瓦时。第三产业总量不断扩大,结构明显改善,餐饮、商贸、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旅游、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发展,自主增长机制开始形成。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单位自筹、招商引资和上市融资等非政府投资比重达到74.2%,已经成为国民收入的流入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企业改制重组、优化整合力度加大,初步建立起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占自治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一批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快速崛起。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税费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全区范围内全部免除了农牧业税,农村牧区金融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展顺利。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进出口总额达到178.8亿美元,累计引进区外(国内)资金2655亿元,一批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进驻我区。向北开放取得积极进展,与俄罗斯和蒙古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步入新阶段,我区在国家向北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显现。

(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全区累计治理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2.5亿亩,累计增加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189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8个百分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强化水资源保障供给能力,开工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05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240万亩,解决了440万人、82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作得到加强,开始步入合理规划、有序开发、市场配置、综合利用的轨道。公路建设成效显著,累计新增公路里程1万多公里,连接自治区东西的省际通道和110国道乌海至北京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区高速公路里程突破1000公里,实现了县县通油路,基本形成了贯通全区东西、周边多点辐射的公路交通网络。铁路建设进入加快发展新阶段,东西大通道建设开始启动,累计新增铁路里程755公里。电网建设形成西起阿拉善、东至呼伦贝尔、贯通全区的电力大通道。通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市政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显著改观,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

(五)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137元和2989元,比2000年增长78.1%和46.7%,收入水平在全国的位次明显前移。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1.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近1倍,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乡居民享有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资源普遍增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成效开始显现,累计实现城镇新就业10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始起步,社会福利和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得到加强,累计解决了94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六)社会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教育布局调整步伐加快,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两基”攻坚取得重大进展,“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8.4%;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毛入学率达到18.3%。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团结一致战胜了非典疫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哲学和社会科学事业繁荣活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涌现出包头市等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外事、侨务、宗教、档案、史志、无线电管理、文物保护、人防、气象、测绘、地震、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绩。

认真落实依法治区方略,行政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勤政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军警民共建和双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为祖国载人航天事业做贡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

刚刚过去的2005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相统一、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协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自治区生产总值增长2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8.6%,财政收入净增162.8亿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总产量达到332.4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总数突破1亿头(只),其中农区牲畜占68%,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大力发展煤炭、电力和交通运输业,既加快了自身发展,又为缓解国家“瓶颈”制约做出了贡献。整顿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环保要求的小企业,有效抑制了低水平重复建设。招商引资和外贸进出口步伐加快。全年引进区外(国内)资金到位1097亿元,增长56.2%;实际利用外资11.9亿美元,增长89%;进出口总额达到51.6亿美元,增长30.7%。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7%,城镇实现新就业26.5万人,为近70万城镇贫困人口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经过2005年的努力,我们胜利完成了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为“十五”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五年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中央决策部署同内蒙古区情紧密结合,确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必须坚持抓住用好战略机遇,善于发现机遇、超前谋划,把握机遇、科学决策,用好机遇、推动发展,始终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客观规律办事,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切实将经济社会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必须坚持培育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大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必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各位代表,经过“十五”时期的奋斗,我区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以“十五”计划的胜利完成为标志,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是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工作累积效应进一步显现的结果,也是各方面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各族干部群众,向曾经为自治区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向在自治区投资创业的国内外企业家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总量较小,经济外向度偏低,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弱;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层次较低,传统产业较多,现代产业较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快;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产业集群化发展不够,产业链条不长,中小企业发展滞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增长与群众收入增长不够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群众收入特别是农牧民收入水平不高;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改革开放有待进一步深化,构建和谐社会任务艰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努力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实现上述目标,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为此,要正确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区的发展面临许多难得的机遇,经过“十五”时期的奋斗,我区的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这为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我们一定要始终突出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加快发展步伐。二是遵循规律,科学发展。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稳步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在继续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同时,努力推动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促进社会进步;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继续扩大对内开放的同时,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要始终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质量,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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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提升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的根本措施,是我们必须继续紧紧抓住的一条主线。要从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所有制和企业结构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战略性调整,在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逐步改变农村牧区落后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我区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发展农村牧区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村牧区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稳定发展草原畜牧业,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作物和饲草料种植,建设一批商品粮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大科技兴农兴牧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牧区的范围,不断增加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投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重视林区、林业发展,积极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提高林产业的经济效益。

二是以新型工业化为重点,继续扩大工业经济总量,调整优化结构,突出产业化、大型化、基地化,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继续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层次较高的优势特色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级煤炭基地和火电基地,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突出抓好化学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延伸产业链;提升冶金建材和装备制造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农畜产品加工业品牌带动作用,巩固全国领先地位;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研发制造的延伸。高度重视非资源型产业的培育和引进,积极发展为优势产业、骨干企业配套的加工制造业。坚持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依托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发展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配套服务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构筑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企业体系。加快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扩张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大力发展旅游、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运用先进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三是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生产力布局调整。要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突出发展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重点发展县城,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着力打造东、中、西城市群。加快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城人口、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在县域中的比重,提高县域经济的自主增长能力,建设一批经济强县(旗)。坚持均衡发展和非均衡发展的统一,鼓励呼包鄂等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稳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把加快东部盟市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从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对东部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东部地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构建优势特色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框架;加快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四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着眼于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和塑造合格市场主体,加快构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运营机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企改革、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担保、中介服务等保障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要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通过高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建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国民经济体系。

一是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积极、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方针,保护好、利用好和配置好资源,提高利用率,变资源输出型为产品输出型,加快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建设一批新的后备资源基地,建立稳定、持久的资源保障体系。高度重视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集约利用,坚持“政府垄断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的土地管理原则和“市场配置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矿产资源配置方针,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效率。大力发展资源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订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循环经济网络的形成。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在能源、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大型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循环经济园区。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沼气利用等适用技术,形成种养结合、生产生活兼顾的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构建循环型城市和社区。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全区生态状况“整体上稳定遏制、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的目标。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实施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推行禁牧、休牧、轮牧等生态保护措施,稳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典型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发展草产业、沙产业,把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始终把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的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加大我区境内黄河、辽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空气和水环境质量。

四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技术跨越带动经济较快发展。要把自主创新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关键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在优势产业、循环经济等领域,大力开发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使重点产业的技术水平进入国内前列;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地,加快建设人才流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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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

要继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 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形成充满活力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优化体制机制环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理顺政府部门职能分工。以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和多元投入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培育和发展各类非政府组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制。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完成乡镇机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承包、流转制度,积极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全方位扩大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扩大引资规模,拓展引资领域,提高引资质量。在积极引进资本和项目的同时,大力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俄蒙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力争在对外经贸合作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扩大出口,更大程度地发挥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提高口岸过货通关能力和加工增值水平,发展壮大具有我区优势和特色的口岸经济。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贯通区内、畅通三北、联通俄蒙”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公路路网建设,全面提高路网密度和等级,出区通道、首府至盟市要建成一级以上公路,盟市至旗县基本建成二级公路,旗县至苏木乡镇基本通油路,嘎查村全部通公路。加快铁路建设,构建自治区铁路东西大通道,形成比较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加快民航机场和油气管道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有线电话“村村通”,提高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建设“数字化内蒙古”。坚持“兴利除害并举,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工作力度,调整用水结构,突出解决工程性缺水和结构性缺水矛盾,建立水权转换和用水补偿机制,增强水资源供给能力。

(四)以人为本,加快构建和谐内蒙古。

“十一五”时期,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民族团结,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

一是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全面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强队伍建设,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使科技发展方针深入人心,把建设创新型社会的任务落实到各行各业,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在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要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医疗救治能力和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牧区卫生队伍建设。繁荣民族医药事业,提高蒙医药产业化水平。加强人口战略研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先发展群众体育,大力发展民族体育,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内蒙古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就业。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缓解部分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关心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抓好以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的扶贫开发,稳定减少农村牧区贫困人口。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

三、200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5%左右,财政收入增长2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完成上述目标,必须扎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是继续调整农牧业结构,突出抓好产业化经营。围绕农畜产品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和地区性特色产业,加强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品牌经营、规模经营,壮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集约化生产基地。大力扶持农牧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努力使农牧业增长方式逐步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积极扶持家禽饲养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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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认真落实农牧业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支农资金和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扩大粮食直补资金规模,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全面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坚决防止涉农涉牧乱收费抬头,加快推进农垦税费改革。加强对涉农价格的监管,保障农资供应。加大“阳光工程”和“移民工程”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有序地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三是切实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优化乡镇布局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加大投入、农牧民投工投劳和鼓励社会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安全饮水、农田草牧场水利、乡村道路和农村牧区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牧区面貌。

四是认真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加快编制完成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增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地理位置、经济类型和富裕程度等情况,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嘎查村进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二)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紧迫感,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继续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控制产能过剩,防止重复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加快推进工业基地建设。认真研究制定配套的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工业基地核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和产业集群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完善设施,提升水平,使之成为工业基地建设的重要平台。

三是继续加强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资源型产业重点抓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传统产业重点抓升级、延伸和配套项目建设,非资源型产业重点抓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引进和承接转移工作。

四是强化资源保障支撑。加大地质勘查和土地收储工作力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资源开采、配置和转化标准,提高资源回采率和就地转化率。加强煤、电、运的综合协调和平衡,促进产需衔接。大力开发节约技术,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工程。制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立足现有基础,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

五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从完善体制、增加投入、改进技术、落实责任、严格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关闭小煤矿两大攻坚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促进第三产业增量提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进一步落实自治区60条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抓好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建设重点旅游景区。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价格,鼓励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大力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打造高端服务业发展平台。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加强同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做好区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加快组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加快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积极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四)大力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良性互动。

加快全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把城镇布局规划与吸纳人口转移、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包头、赤峰等中心城市和盟市所在地、重点口岸城市建设,不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和承载能力。要有重点地发展一批条件较好的旗县城镇,大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和与大中城市产业配套的互补型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深化户籍管理、土地使用和劳动用工等制度改革,逐步破除制约人口转移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市建设融资体系,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全面开展城中村和城镇出口改造,塑造良好城市形象。

(五)促进需求全面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投资是直接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必须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3400亿元左右。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领域。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重点工程,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380万亩的任务,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努力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开展重点地区煤矿沉陷区专项治理,有效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加快准格尔黑岱沟、霍林河一号露天、伊敏一号露天等大型煤炭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巴音杭盖等五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国家级太阳能利用示范基地的前期工作。加快神华集团180万吨甲醇、大唐多伦46万吨煤基烯烃等续建项目。抓好绰勒水利枢纽和尼尔基、三座店、龙口、红花尔基水库和“引绰济辽”一期调水工程等水利项目的续建和新建,积极推进“引哈济锡”调水工程、海勃湾、毕拉河口、文得根水利枢纽和红吉水库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集宁至张家口、伊尔施至伊敏、临河至策克等铁路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包头至大同、包头至石嘴山电气化改造和准格尔至朔州等铁路项目,建成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公路建设要力争完成投资240亿元以上,加快建设呼和浩特至东胜和赤峰至通辽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一级公路等重点项目,全面实施通乡油路工程。继续抓好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建成鄂尔多斯机场,开工建设阿尔山机场和赤峰机场迁建项目。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取消抑制消费的不合理规定,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环境。拓宽消费领域,培育和发展住房、汽车、信息服务等消费增长点。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扩大即期消费。大力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加快农村牧区商业流通体系建设,为农牧民提供更加丰富和物美价廉的产品。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全面开展以撤乡并镇和精简乡镇事业单位为主的乡镇机构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牧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和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与盟市、盟市与旗县的财政体制,加大对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保证在全部免除农牧业税后,旗县苏木乡镇机构能够正常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扩大部分旗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试点,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调动旗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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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继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全年引进区外(国内)资金12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左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趋势,积极引进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坚决防止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向我区转移。要完善招商激励机制,降低招商成本,规范招商秩序,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环渤海经济圈、珠三角、长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继续推动东部盟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通道建设、资源利用和产业分工方面的合作与对接。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济技术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口岸资源优势,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口岸“大通关”工程。要明确市场重点,加大优势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力度,保持出口良好势头。

(七)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启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全面完成“两基”达标任务,“普九”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消除校舍危房,实现农村牧区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络“校校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手制定和实施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实施好技能型人才培养、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四个”培训工程。启动“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调整和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完成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任务,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完成蒙医药标准化制定工作,实施好旗县级蒙医院改造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大治理医药乱收费、高收费力度。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社会文化重点工程,积极打造文化精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重视文物保护和蒙古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加快农村牧区基层文化建设,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面。积极筹备、认真办好第十一届全区运动会。

(八)千方百计改善民生,扎扎实实为民办事。

要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保护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他们的工资、劳保、医疗、子女就学等问题。要充分运用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今年,自治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困难群众办六件实事。一是从今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特困农牧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水平。二是对全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和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同时积极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免除杂费和书本费工作。三是提高大学生助学贷款风险金比例,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四是扩大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覆盖面要达到50%左右,有效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五是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的目标,基本实现零就业家庭有一人就业。六是积极筹措资金,帮助“三少”民族和部分特困群众解决危旧房改造问题。

(九)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宣传教育。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加强同人民政协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建立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支持国防重点工程建设。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理念,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教育、医疗等热点问题,坚决纠正违法占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品、用上安全的药品、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要重视信访工作,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各位代表,2007年我们将迎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做好庆典活动各项工作对于充分展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我区取得的伟大成就,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重大意义。从现在起,自治区将全面启动迎接庆典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节俭、热烈、多办实事的要求,积极做好庆典项目建设、环境整治、舆论宣传和组织动员等各项工作。要把庆典活动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紧抓好大型庆典工程项目建设,集中解决一些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各位代表,站在“十一五”开局的历史新起点上,我们对自治区的发展前景充满必胜的信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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