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简章
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各岗位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书记员和书记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还需测试快速录入能力,分别以百分计算,统一汉文制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面试可用蒙古文、蒙古语答题,也可用汉文、汉语答题,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语言作答,不能混用。笔试答题时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面试答题时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测试内容
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素养、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书记员、书记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还要测试汉字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三)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预计在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或咨询招聘单位。
(四)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财务会计、文字综合、文字综合(蒙汉兼通)、网络管理岗位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具体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2、书记员、书记员(蒙汉兼通)岗位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快速录入成绩占30%。
具体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快速录入成绩×30%
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0471-6986603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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