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委托医学院招录公务员
招录程序
第一阶段:发布招录公告和报名。委托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录公告
2013年5月22日前将招录有关材料送到或传真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医学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委托三所院校发布招录公告,并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29日。由司法厅、监狱局、劳教(戒毒)局分别组成两个工作小组(监狱局1人,劳教(戒毒)局1人)在三所院校同时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应严格掌握每个职位所确定的专业条件。
1、考生仔细阅读招考条件,详实了解所报单位具体情况,认真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在指定报名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3、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报考者报名时按照所学专业报考职位,只有一个专业需求的职位可以直接报考该单位,同一专业有两个以上职位的按监狱系统、劳教(戒毒)系统大职位报名,于招考全部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监狱系统、劳教(戒毒)系统的具体单位)。
4、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司法厅、监狱局、劳教(戒毒)局根据招考职位的具体条件,指定专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笔试
考试前1天,招录工作小组要做好准考证的制作、发放和考场布置工作。考场布置由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导,三所院校具体负责。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监考员由学院教师以及招录工作小组人员担任。考场督查员由招录工作小组人员负责。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阅卷并公布笔试成绩。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单位为基层监狱、劳教(戒毒)所,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3:1。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确定为《综合试卷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
2013年6月4日上午9:00-12:00。
(四)笔试地点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2-3个考试地点。
(五)笔试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于6月7日分别在三所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
第三阶段: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与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与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时进行。
(1)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司法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013年6月8日上午8:30分。
(4)体能测评的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奥体大酒店南侧)。
3、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4、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6月9日全天。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军港酒店。
6、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在学校网站以及张贴在学校公告栏。
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行递补。
第四阶段: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司法厅成立考察小组,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五阶段: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三所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学校、院系、同学的监督,公示时须公布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www.sdsgwy.com
内蒙古监狱劳教(戒毒)系统2013年拟录用医疗专业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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