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30名文职人员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技术要求;
(四)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主管部门规定的拟定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特殊岗位和条件人员(精通新蒙文,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证,通过国家级司法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散打、拳击、柔道等比赛中个人奖项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3.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8.有过吸毒史的;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录取方式
(一)考试
采取笔试与专业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按岗位、专业划线。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汇总后,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1、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同时增加公安基础理论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考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专业考察为主,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条件及优先录取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笔试加5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审计师证笔试成绩加5分(两个资格证不累计加分);在省级及以上单位(含厅级单位)组织的散打、拳击、柔道等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的,加10-5分,体育比赛不累计加分。公安院校毕业或具有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4、报名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如因年龄、学历、岗位要求的原因,未能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此岗位面向社会招考。
(二)体能测试与政审
1、拟录用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需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因素缺岗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的文职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在巴彦淖尔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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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从2011年12月5日到2011年12月11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电话:0478-8289130,8281907。
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报名时需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面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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