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3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2012、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1日-10月2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人选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
2、资格审查时考生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
3、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但可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需提供《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考生所提供的相关审查材料,除携带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2份。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024-3151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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