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报名具体程序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sdsgwy.com“辽人考[2013]38号《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
2、联系电话:
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彩塔街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38896
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0号)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024-23861283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
(三)资格审查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对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
面试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面试成绩请登陆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方网站公告栏查询。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由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
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递补。如需递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递补。如需递补,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汇总聘用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www.sdsgwy.com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013年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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