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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42名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一、招聘条件

下载1:2013年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下载2:报名 登 记 表

应聘以上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计划信息表中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林业厅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会同用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www.sdsgwy.com,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办公电话: 024-23448913

024-23448912

移动电话: 13324042098

电子信箱: lnslyt@126.com

(三)组织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7月15日13:00至17: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四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内容: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金城宾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及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11: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金色大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2.笔试内容

笔试试题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请于考试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林业信息网(www.lnly.gov.cn)查询。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面试人员名单请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林业信息网(www.lnly.gov.cn)查询。面试顺序按报考岗位抽签决定。

(3)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五) 体检

由省林业厅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原则上由报考者承担。

(六) 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辽宁省林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 公示

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省林业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913

024-23448912

13324042098

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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