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 为人诚实正直,具有敬业精神; 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
2、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3年6月1日--1983年6月1日) ;
3、户籍条件:
(1)本人户籍为盘锦市范围内户口。
(2)父母户籍现为盘锦市户籍,本人原户籍为盘锦市的毕业生。
(3)外地户籍如在盘山县辖区内有购房,或配偶在盘山辖区内购房者。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报考。
(4)外地户籍者配偶为盘锦市户口,需持身份证、配偶户口本、结婚证报名。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型不得过于肥胖或消瘦)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学历条件:
(1)公开招聘的辅警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部门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含党校和刊授党校大专以上学历)。
(2)退伍军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服役期间获得国家承认的再教育同等学历)。
报名
2013年6月27日——2013年7月6日 ,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张, 到人才中心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身体初检(www.sdsgwy.com)。
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有公安法律常识和实事政治部分,文秘写作增考公文写作内容。
报名地点:盘山县人才中心(人社局综合楼一楼)
联系电话: 3581327 联系人:曲涛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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