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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招聘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招聘人员

一、 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 招聘计划

我校本次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42个专业技术岗位和6名管理岗位人员。详见附件:《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 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学校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寄地址:lkyrsc@163.com。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投寄报名简历中应包括以下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辽宁科技学院报名信息表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3)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与考试考核

1、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为高等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不予以聘用。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2、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www.sdsgwy.com,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0414-5861036

招聘联系人:董老师

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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