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3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包括2013年毕业生及两年内未派遣毕业生。
二、招聘组织
辽宁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纳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拟聘人员。我校负责招聘岗位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负责督促检查,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等。
三、招聘方式
我校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急需短缺人才,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考核方式及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报名方式为电话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与我校各用人院系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辽宁大学网站www.lnu.edu.cn;也可与辽宁大学人事处取得联系www.sdsgwy.com,联系电话:62202273,联系人:梁老师,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查:考核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的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采取的具体方式包括试讲、面试、测评等。
(3)考核重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辽宁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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