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岫岩县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
招聘对象、条件、原则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2010年以后毕业的(含2010年)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
5、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或精神病史。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招聘的原则;
(四)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76名,见附表一。
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考试内容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内容比例大致为6:3:1。
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内容是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共同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发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公示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面试)确定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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