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2012年应聘毕业生,可先行参加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予以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6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凡招聘信息中有工作经历要求和政治面貌要求的(中共党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凡不是本人亲自到场报名的,如入围面试,需进行资格条件复查。
5.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报名人员。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需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受理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成绩权重比例:笔试两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满分为100分。
5.笔试合格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汇总分析情况,由省财政厅商省人社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并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上公布,网址:WWW.fd.ln.gov.cn的公告栏内。凡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登录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查询。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确定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确定考生总成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陈老师024-23496709
2.辽宁省投资审核中心
于老师024-23496755
3.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宁老师024-23496731
4.辽宁省财政厅人事处
彭老师024-22708192
辽宁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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