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基层司法所2012年招聘114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鞍山城镇户籍。
(二)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乐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三)城乡困难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和单亲家庭)、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为城区统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认定表、残疾证、军属证明、单亲家庭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区司法局报名(各开发区报名人员到千山区司法局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各区司法局、人社局审核,最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时间:2012年6月23日(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统一进行考试)。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按1:2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为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的考场设置、考务、面试及考核等工作由各区人社局、司法局负责。
3、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至低进行录取。
4、各开发区的考试考核等项工作由千山区负责。
(四)体检。各区组织对考试考核后的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五)培训。对聘用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相关事宜由市司法局与各区司法局组织安排。
(六)聘用。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补贴”的原则,由各区司法局、各开发区与社区矫正助理员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协议(试用期1个月)。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铁东区司法局:2699778
铁西区司法局:8528069
立山区司法局:6600458
千山区司法局:23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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