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检察官学校2012年招聘20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 3 )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为人诚恳正直,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 4 ) 辽宁省内户口或父母、配偶为辽宁省内户口。
( 5 )具有本次招聘公告中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 5.0 及以上;男性身高在 1.70 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 1.60 米及以上;男、女体重均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
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 。考生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 ( http://www.pjrsrc.com ) 填报并下载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 100 元。
2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当应聘同一职位的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时,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并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验
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 1 : 2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 100 分, 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
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公告。
3 、成绩汇总
根据总成绩 (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X50%+ 面试成绩 X50%)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 1 : 1 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招考部门将对面试合格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28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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