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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90名文职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90名文职人员

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的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为90名。

2、招聘岗位: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辽滨沿海经济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共4个单位部分岗位。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盘锦市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文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为人诚恳正直,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辽宁省内户口或父母、配偶为辽宁省内户口;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

(6)报考时已获得学历和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

(7)具有本次招聘公告中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特殊及专业技术岗位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及以上(部分岗位男性身高为1.75米及以上);男、女体重均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

3、报考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考生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http://www.pjrsrc.com)填报并下载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2、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当应聘同一职位的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时,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并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验和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公布。

3、成绩汇总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27—2820542

2012年盘锦市招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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