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党校2012年招聘人才
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教育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年龄要求
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原则上国内第一学历授予院校须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学科优势较大的专业院校相关专业(或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并取得学士学位。省属重点院校优秀硕士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也可应聘法学教研部教师岗位。
应聘材料
应聘者须填写《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12年人才引进登记表
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12月25日或2012年3月30日前将应聘材料提交至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2.我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别于2012年1月上旬、4月上旬分两批确定来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试讲,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受理报名。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4.本次聘用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政编码:110004
E-mail:ln23891886@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12年人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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