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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选调生考试选调工作程序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2011年辽宁选调生考试选调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系(院)推荐的方式到校党委组织部报名。定向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经校党委研究后,组织资格初审合格学生填写《辽宁省2011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同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组织体检,进行公示。由各高校组织选调生人选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对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将初步人选报请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

5.落实分配计划,办理录用手续。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同意,确定选调生人员名单后, 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高等学校选调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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