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辽宁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勤岗位)公告
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原件、荣誉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地点:北京辽宁饭店办公室210房间;联系人:刘旸、姚为;联系电话:62015588转46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属北京辽宁饭店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勤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及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学历、学位取得或工作资历的计算截至报名之日;
(六)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招聘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25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组织
北京辽宁饭店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监督指导下,由省政府驻京办会同北京辽宁饭店具体负责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资历评价、考核、体检、聘用等组织实施工作。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原件、荣誉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地点:北京辽宁饭店办公室210房间;联系人:刘旸、姚为;联系电话:62015588转46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驻京办人事部门会同饭店组织实施,按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12月28日14:00-16:00;
2.内容:基础知识和公务接待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地点:北京辽宁饭店多功能厅;
参加笔试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1.时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对报考人员的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五)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文化程度、工作表现、任职经历,具备相应条件者按规定获得资历评价得分。
(六)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成绩三项得分的总和,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组织考核
饭店组织考核小组,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内容,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八)体检
考核通过进行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北京辽宁饭店就医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进入公示。
(九)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向北京辽宁饭店总经理办公室反映。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一号,联系电话:010-62015588-465,邮政编码:100088。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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