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选聘)工作人员
招聘(选聘)范围
面向户口及单位在长春市区(含双阳区)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机构编制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8:30—13日16:00。
2.报名地点: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510室(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
3.联系方式:0431—85611139、85611197。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省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选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选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1113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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