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在惠州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和在惠州市参加2009年7月自学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考生档案及合格成绩单:
一、领取时间
10月19日—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惠州市自考办(惠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二楼自考科)
三、领取方法
(一)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二)2009年7月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须凭准考证领取。
四、注意事项
1、上述领证安排仅限于在惠州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在各县(区)自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请与所属县(区)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惠阳区自考办3826192,博罗县自考办6623534,惠东县自考办8822227)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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