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2年9月30前毕业的除外)。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3日8:30—16: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试
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后,由省公安厅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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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jl.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098134(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吉林警察学院2011年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1年省直报名表(18号公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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